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餐饮服务;测绘服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安全评价业务;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托育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