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繁荣文化事业,弘扬三苏文化。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开展对市级各专业文艺家协会和各区、县文联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组织召开市文联代表大会、会委会,以及全市各专业文艺家协会代表大会,组织召开市文联工作和学术研讨等会议;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重点题材创作和规划;组织文艺作者深入社会社会生活,加强艺术实践培养优秀人才,创作艺术精品;举办文艺作品展览,繁荣全市文艺创作;抓好全市文艺理论研究工作,办好报纸、刊物、组织评介作品,促进和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开展以市政府名义颁发的“东坡文艺奖”,对全市各种优秀文艺成果给予奖励和表彰;负责对全市各专业文艺家协会的服务,会同各团体会员,扩大和加强同其它市、州文学艺术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联系,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及同港澳台文艺界的联系和交流;开展维护全市文学艺术家和各专业文艺家协会协会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的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