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矿产资源勘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资源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水资源管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测绘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市政设施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评价业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