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影扩印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