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设计、安装、施工;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土保护及地质灾害治理;地基基础处理;工程信息咨询服务;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规划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电力工程设计及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古建筑设计施工;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测量;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机电设备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