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发展等服务工作;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宣传服务工作;做好林业、水利、水保、防汛抗旱等服务工作;负责农业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负责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乡村水利工程建设、饮用水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等农村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协助河湖长制工作;负责林业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发展、林木林地纠纷处理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村民住房建设管理、乡村卫生环境治理等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