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由县农业农村局管理,负责县域内农业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以县农业农村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标识、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医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种畜禽、生鲜乳质量安全、渔业、动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保护、农机安全监理、农村能源、基本农田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畜禽粪污处理、农村宅基地监管、农业“三品一标”等方面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