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涉水产品、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医疗机构控烟、病媒生物控制、精神病防治、爱国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对医疗卫生(含中医服务)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对医疗卫生(含中医服务)机构、采供血机构等落实传染病防治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备案跟踪评价工作;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处理涉及违反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