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城市管理与监察工作,城区洗车场(点)的设置,建筑余土、渣土调运、流散物体运输的监察与管理。负责利用中心城区影响城市市容的构筑物(简易临时设施)等载体及城市空间等设置阅报栏等广告设施设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同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对城区建筑工地占道围墙作业,城区道路占用开挖的审批、办证和管理。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确定临时性占道摊点的规划设置和变更及许可证发放。负责牵头组织清理取缔占道农贸市场、夜市、摊区;协同环保部门对城区油烟、污水排放及噪音污染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区街道、公共场地、道路两侧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者其他设施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实施大余生态环境局委托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