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电影摄制服务;乐器零售;乐器维修、调试;史料、史志编辑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