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公路事业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标准规范,推进全市公路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路事业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参与编制并负责执行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计划;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计划;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及标志标线管理。负责全市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赔(补)偿费征收工作;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行政许可事项前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公共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的统一调度、指挥、监督。负责公路信息化、标准化、绿色发展以及行业统计调查,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科研、标准化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负责普通公路交通战备工作;指导普通公路抗震、防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