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舞台工程施工;音像制品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影制片;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文艺创作;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平面设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摄影扩印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剧本娱乐活动;礼仪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