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建设和发展高等教育园区的政策、措施;根据市城市规划和市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牵头编制园区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园区建设和管理的措施。2、根据园区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南理工泰州科技学院和南师大泰州学院的基本建设工程,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对园区内其他高等院校的基本建设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监督。3、负责园区内市政府举办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对外招商,协助做好园区内其他非政府举办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对外招商工作。4、配合做好园区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土地开发的管理工作。5、按照政府授权,管理园区内政府举办的各类基本建设项目的资产。6、扎口负责园区内各高校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内各高校公用设施的使用协调和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7、负责园区“三产”管理。8、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