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电影制片;电影摄制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专业设计服务;娱乐性展览;会议及展览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