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各项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制度和办法。2、检查指导全区老干部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开展调研、宣传。向区委反映老干部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议。3、督促落实全区离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4、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宏观管理区级退休干部。为离退休干部提供老年教育、日间照料、疗养、医疗护理服务及场所。5、组织离退休干部参与相关重大活动,文件传达,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治活动等具体组织工作,指导组织全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6、检查、指导各级老干部活动、学习阵地建设,推动活动和学习的开展。7、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用车,家访、慰问等活动,编制活动经费的预算、决算并合理使用。8、与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9、完成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