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太极拳运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二)、开展太极拳运动调查研究,促进学术交流,提出关于太极拳运动发展的意见与建议,举办有关太极拳活动、比赛,开展国内外太极拳运动交流;(三)、开展太极拳培训活动,为提高我市太极拳运动水平服务;协助市体育局组织教练员、裁判员培训、考核二级裁判员、推荐申报国家一级裁判员,考核太极拳初级段位。(四)、编辑、出版与太极拳相关的书刊、音像制品;(五)、依法保护协会的名称、旗帜、会徽和标志物等的产权,并加以合理使用;(六)、传播太极文化,发展与太极拳运动有关的体育产业,促进太极拳运动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