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为公司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承包、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防水、防腐、保温,城市及道路照明,环保、钢结构;消防设施检测维护、建筑劳务分包、物资供销、国内贸易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