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醇基燃料,M100甲醇产品的生产及开发经销酒精、药用乙醇、白酒、甲醇、乙二醇、化工产品(国家限制的除外)仓储进出口贸易醇基燃料产品的开发:醇基燃料燃烧设备、烘干设备、窖炉燃烧设备、厨房设备、电子仪表、电子智能控制设备的制造及销售智能数码产品的产品设计、制造、销售容器、不锈钢制品制造、销售销售:醇基燃料(甲醇含量大于70%),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