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