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停车场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公园管理;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固体废物治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