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受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委托,负责全市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直接行使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纳入城市综合执法范围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直接管理业务范围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市城管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区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工作。负责2009年城管体制改革中被划转单位已退休、遗留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