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呼叫中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科普宣传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体育健康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