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接待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和培训,承办副厅级以上领导及随行人员赴景东的公务接待保障工作,承办经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批准的公务接待,负责重要招商引资接待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异地交流干部周转住房项目的审核、使用和集中统一管理。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