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物业行业管理工作,参与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全县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制度;承担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各物业服务企业和各类物业从业人员备案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和选举委员会并对选举结果进行备案;负责制定全县物业服务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年度考核计划并进行备案;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核算和提取使用工作。承担协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承担全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核工作和物业管理行业与维修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二手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商品房网签、预售许可证核发、房屋档案查询和归档等工作;承担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的资质登记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市场综合分析、企业信用评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