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提供行政支持和行政辅助。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经办规程、相关技术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市本级和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医疗保障公共事务管理及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推进医疗保障经办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负责市本级、五城区医疗保障具体经办职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障扶贫和城乡医疗救助经办工作,对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并依协议处理欺诈骗保行为,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的医保基金监管事务性工作,组织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实施、评估。负责异地就医管理和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清算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