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县有关综合交通工程建设、养护管理和收费运营管理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参与全县综合交通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参与全县交通建设综合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承担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参与交通重点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和交竣工验收,配合开展项目的决算审计工作;负责县管公路、水路等综合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管理事务性工作;协调国、省道公路养护管理和灾毁抢修保通工作;负责县管公路、水路养护管理工作和灾毁抢修保通工作;承担全县县乡公路的管养工作,具体负责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做好乡道的养护管理;编制上报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建议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养护工程;对养护作业单位和养护承包者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负责指导乡镇综合交通项目建设、行业工程安全质量、工程造价、公路养护、灾毁抢修保通等各项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反恐综治维稳和信访、投诉、举报工作。承办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