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住宅房屋建筑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桥梁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拆除工程施工(不含爆破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