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和乡(镇)机关的编制工作。
二、审核县委各部门、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和协调县直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及职责划分。
三、审核报批县委、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批县直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职责范围、人员结构和领导职数;指导、协调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和实施事业单位登记制度;承担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验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情况,查处违规行为。
五、负责县直机关、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核发、年审换证、统一代码的赋码工作。
六、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缺编补员计划的拟定并报县编委会审批。
七、承担县直机关、乡(镇)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的审核工作。
八、负责指导、监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以及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建设;组织指导机构编制理论研究;信息宣传、业务培训、统计分析。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