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履行国家公约。(二)负责制定湿地公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三)负责监督管理湿地的修复和公园的建设工作。(四)负责湿地公园内的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数据汇总、资料收集、档案建设工作。(五)负责湿地公园内的各种动物、植物和水质安全的依法保护工作。(六)负责积极争取有利于湿地公园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开展广泛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引进有利于湿地公园发展的单位参与公园建设。(七)负责宣传普及湿地保护和管理的知识;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林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