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承担歌舞、音乐、戏曲、曲艺等形式文艺创作、演出及推广工作。(二)承担歌舞、音乐、二人台艺术的整理、传承、保护、研究、交流、人才培训等工作。(三)承担传承和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深入基层开展公益性演出。(四)承担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和创作活动,培养基层文艺骨干,深入基层开展综合服务活动。(五)承担全旗公共文化艺术活动、公益性演出和对外文化交流任务。(六)承担土默特右旗文化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七)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文艺演出、乌兰牧骑精神传承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