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血吸虫病、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调查,负责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采供血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情况进行监管,对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方面实施监管,负责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狂犬疫苗接种、辖区内适龄儿童和其它人群开展二类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开展预防性体检和发放健康证,负责为全市晚期血吸虫感染病人提供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