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4层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兼营: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房屋拆迁工程(不含爆破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水电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古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筑劳务分包;门窗,制作、安装;广告的设计、制作与发布;工程机械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