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桥梁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土地开发;边坡防护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建筑材料批零售;家政服务;工程预算编制服务;工程测量。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