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家政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消防器材销售;消防技术服务;安防设备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