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发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品牌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