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为区域内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与政策支持。负责区域内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政策的具体实施;统筹管理和对本地区的就业形势、就业需求、就业现状进行调研,制定实施有利于发展的再就业政策;组织实施本地区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创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创业促就业工作;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就业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乡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其它培训;组织实施劳动力预备制度;负责组织开展农民工劳务输出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并负责向市级部门报送相关材料,接受市级部门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检查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辖区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