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参与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管理制度等。根据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区辖区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邮政快递、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安排使用交通运输执法专项经费,配备管理交通运输执法专用装备设施,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