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受市政府的委托,代表政府实施土地收购(收回)、征收储备、供应前期准备工作。协助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定土地储备政策及编制土地储备计划。配合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储备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工作。承担挖掘储备土地资源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办理太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办理太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实施太原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进行的耕地开垦工作。完成省下达的耕地开垦任务。协助办理拟储备土地污染调查和污染土壤修复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