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海洋水质与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环境保护监测;玻璃仪器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