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