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对外劳务合作);建筑工程、拆除工程、土木工程、土石方工程、铁路道路隧道桥梁工程、水利河道工程、工矿工程、电力管道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土地综合治理;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工程招投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