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承担编制城市照明专业规划、建设计划的基础性工作,参与拟订和实施城市照明相关法规规章、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承担全市各区县(功能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的指导、检查、考核评价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市照明新(改、扩)建工程规划方案论证、设计审核、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服务,以及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移交验收;承担全市重大活动期间城市照明设施保障和协调工作;承担城市照明新能源新设备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城市照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处理城市照明重大安全事故;承担市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