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影制片;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摄影扩印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咨询策划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音像制品制作;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