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招生辅助服务;广告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