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2.研究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任务。(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1.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2.承担中小学教育教学任务,培养合格的中小学毕业生,为上级学校提供优质生源。3.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4.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贯彻教育系统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校园安全等工作。(三)完成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