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建湖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交通运输领域港口事业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承担全县港口公益服务和事业发展职责,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港口事业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港口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与编制港口行业有关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二)参与编制并执行县域内港口建设计划,负责编制并实施港口养护计划。(三)参与县域内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四)参与管辖范围内水上服务区等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五)承担港口网络安全、信息化工作,负责行业统计、信息调查工作。(六)承担港口行业技术交流、科研项目实施、标准化工作。(七)受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前的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