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负责贯彻、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法编制本馆发展规划和文物保护利用方案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宣传革命前辈的革命精神,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三)负责做好纪念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发挥旅游宣传和对外接待的作用;(四)负责收藏展览文物,切实做好宣侠父烈士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开展宣侠父烈士事迹研究,依法做好各类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五)负责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组织社会各阶层人民群众到教育基地参观,增强纪念馆的社会知名度,扩大社会教育面,充分发挥陈列展览的宣传教育作用;(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