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负责农业、粮食、甘蔗、水果、水利、安全饮水、水产畜牧兽医、动植物疫病防治防控、农产品质量监测、农业机械、土地确权、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高标准农田、农民减负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二)负责农业统计相关工作。(三)负责推进乡村振兴、农业特色产业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做好河长制、田长制(基本农田非粮化)相关工作。(四)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涉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五)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六)协助本辖区农民相关惠农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作。(七)负责为农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八)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