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电子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复制;网络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制作;期刊出版;图书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电子出版物出租;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图书管理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复印;图文设计制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