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特种设备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测绘服务;水运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公路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